5月24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我省将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此次大排查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集中力量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生写生基地、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展开风险隐患大排查,餐饮单位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接待游客、旅游团队,不得超能力接待。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星级宾馆评定时,要将宾馆食品安全纳入评定的必要条件;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宾馆不得评为星级宾馆。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经营者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管理,及时报告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进驻景区;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等重点区域,节假日、节庆活动和旅游高峰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依法严厉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监督抽检信息,加大公示曝光力度。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不达标、投诉举报过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令其退出。探索建立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培育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鼓励和指导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的食品经营者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严厉打击旅游景区(点)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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