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厅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出台《办法》,着力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厅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厅党组肩负主体责任,首先是党组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真正做到高度重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职责,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健全完善廉政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党纪监督、作风监督、工作监督,不断拓展延伸《办法》的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见》的传达学习,打造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外交思想对外宣传工作的措施》和省纪委有关通报,并提出了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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