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承载着历史文化记忆,是不可复制的历史遗存。可是,有多少传统村落“散落乡间无人识”?又有多少传统村落在乡村旅游的盲目和过度开发中,失去了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生态环境?日前,青海省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韩建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
青海地理地貌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多元性造就了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玉树地区的石碉楼村落、河湟地区的夯土庄廓、撒拉族的篱笆楼、柴达木地区的毡房,都是青海独具特色的传统村落类型。目前,青海共有79个村庄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还有200多个村庄符合传统村落申报条件,具有保护价值。
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调研协商,是省政协常委会议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去年8月以来,省政协调研组深入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各个县(区)的村庄进行实地调研。今年2月,省政协召开了协商议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委员的意见建议。
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常委、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原厅长曹萍第一个发言,“传统村落是乡村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建议建立省级保护名录,从未入选国家级名录的200多个村庄中,组织专家优选出约150个村庄,列为省级保护对象,力争‘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对于相关规划的制定,省政协委员汪渊认为,“要注重生态保护、文化多样性、分布独特性,要尊重上位规划,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调可操作性,调动村民共建的积极性和发挥联村专家的作用。”
委员们的建议得到了韩建华的认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制定,要充分发掘各地传统民居建造技艺、民风民俗,明确村庄建设定位。”他还谈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我们将尽快研究出台《青海省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指导意见》,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省级保护名录,对不同价值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制定详细的保护档案,分级保护。目前已编制完成41个列入国家名录的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今年将重点编制完成剩余38个村落的保护规划。”
省政协委员、省文联主席班果结合省文联开展的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工作发言,直面问题:“立档调查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先决条件,截至目前,省文联完成了38个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工作,不足青海79个国家级保护名录村庄的一半。这项工作之所以滞后,除去青海传统村落分布范围广等因素外,关键问题是经费短缺。”
“把传统村落纳入文物保护范围,是疏通保护资金渠道的有效方法之一”、“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打好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组合拳,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资金支持”……省政协常委王化平、委员张莉就资金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
针对部分村庄盲目拆旧换新,将土木结构的房屋换成水泥建筑、把具有传统文化元素的大门换成清一色的铁门等“建设性破坏问题”,省政协委员谷晓恒建议要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严格依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保护利用工作,全程加强项目管理,对传统村落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提升保护水平。
周卫星、张亚楠等委员则从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加强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部分州(市)政协、相关单位、省政协委员还紧扣协商主题,提供了13份书面材料供会议交流。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锋听取建议后作出了回应:“将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生态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加大对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的资金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师健也表示“委员们的建议有高度、有深度,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听了很受启发。”
会上,韩建华表示,省政府一定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各位委员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主持会议的省政协主席仁青加表示,省政协将归纳梳理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以省政协党组的名义报送省委、省政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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