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经多次进行试评、修改的《青海省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与评定》,近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
近年来,乡村旅游已成为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新热点,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拓展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渠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随着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我省乡村旅游经营理念、方式、基础设施及消费体验与日益增长的旅游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差距,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建设,规范乡村旅游点服务管理,提高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调整乡村接待点产品结构适应多元化旅游市场需求,乡村旅游点评定新标准应运而生,将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据了解,新标准在重新定义乡村旅游和乡村旅游点、农牧家乐概念范围的基础上,从设施、环境、安全和卫生、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规范。同时,考虑我省区域经济差异,在原标四个星级基础上,新规范五星级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为游客提供更高质量旅游体验。新标准就各星级评定提出了相关评定类项,总分设定为1050分。
省旅游发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准确把握标准内涵、以标准化建设有力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认真做好新标准宣贯实施,开展2018年乡村旅游评定工作,以优质达标的乡村旅游点做好示范引领,为我省乡村旅游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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